食品企业标准编制与备案中的重要问题
2026-09-17
一、备案信息表的填写
以山东省企标备案要求为例,企标备案需上传“标准文本”和“备案信息表”。
后者中严于指标描述部分明确了(说明处):“2.企业标准限量值小数点后位数应与国家(地方)标准限量值小数点后保留同样位数”。
举例,茶叶中以铅指标进行严于,GB 2762中要求铅应≤5.0mg/kg,在此可以描述铅≤4.0/3.2/2.9/1.8/4.5等情形,而写为铅≤4.55、小数点后位数不一致,则我们倾向这不符合表格要求;写为铅<5.0(小于等于改成小于),也不符合严于要求。
备案信息表中的“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号”、“食品安全指标对应国家(地方)标准的食品类别”也应注意规范填写:
①如代用茶,按现有的GB 2762等分类逻辑,其并未包含在该标准中;填写GH/T 1091,其为供销总社标准、并不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可能会被告知无需经卫健委备案。对此,我们建议,可以将代用茶企标文本经“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主公开;
②肽类产品,常见工艺为含蛋白类原料经酶解、干燥等,如使用动物皮肉进行酶解制得的肽粉,是否仍属于原料相同的肉制品类别、是否可按肉制品类别进行严于和备案,值得商榷,我们倾向此类产品类别与原料不等同、建议也进行自主公开。
二、章节组成的一致性
标准中的第一章“范围章节”,第一段多为文本整体的概述,其描述应注意与文本实际章节内容对应一致。
比如,“本标准规定了**的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那实际章节内容即应如此排列和描述,不能缺漏也不能打乱顺序。
三、配料的用词与合规描述
标准中的第一章“范围章节”,第二段多为配料、工艺、产品类别的描述,其中配料相关,常见为:“以……、……、……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以……、……、……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或不添加辅料,以……、……、……中的一种或几种为食品添加剂或不使用添加剂”。
建议重点关注极端情况下,如仅有一种原料时,是否与文本实际对应的产品类别一致。
例如,产品类别是凝胶糖果,但结合配料描述、可能出现仅使用食用油作原料,即配料描述与产品类别有偏差。
企业标准文本中体现的工艺、配料、产品类别等描述,应与实际许可申证类别、生产品种对应一致,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比如依据GB 2760,硬脂酰乳酸钠可用于“专用小麦粉”中,而“通用小麦粉”中则不允许使用;
再例如,预拌粉产品,其配料复杂、通过文本中配料描述来判定其产品类别可能不准确并存在一定困难,建议在企标文本(范围章节第二段)中写明产品依据GB 2760的分类。
四、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对应
食品企业标准文本,第二章多是“规范性引用文件”章节,需关注:
①其内容应与文本实际引用文件一致、无缺漏,包括:文本整体涉及或引用的所有标准、法规、公告、保健食品批文(保健食品涉及)等;
②引用文件的标准代码、名称描述,应与第三章原辅料技术要求的执行标准描述、与检验方法相关的执行标准描述等,保持一致;
③所引用文件是否已改版、换版,名称是否已发生改变,文本描述是否准确,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条令号、年代号均已变更。
五、技术要求的一致性
此部分主要围绕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的企标文本,应注意与其注册/备案批件保持严格一致。建议多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①保健食品企标文本内容较其批件,是否存在配料或包材等相关内容缺失;
②企标文本中有效成分含量范围描述,是否与批件一致;
③批件中企业名称与备案企业无关联,是否为委托加工、未上传委托加工合同等。
六、理化指标的完整性
企标文本中理化指标相关描述应注意是否与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相一致、无缺漏。如熏烤鲅鱼产品,依据GB 2762,应覆盖:苯并[a]芘、铅、镉、甲基汞、无机砷、N-二甲基亚硝胺、铬、多氯联苯等指标。
建议在理化指标的表格描述末尾,增加一行诸如:“所有产品均应符合GB 2760、GB 2761、GB 2762、GB 2763、GB 31650等法规标准的要求”的一句话作为托底,可以避免指标遗漏的问题。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