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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明年1月起施行!食品企业“心机商标”行不通了

2026-07-02

近年来,食品行业商标“擦边球”乱象频发,引发广泛争议。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共9章87条,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在注册、管理、保护等各环节均作出重大调整,对于规制近年来食品行业商标乱象具有重大意义。为帮助大家及时了解修订内容、规避经营风险,食品伙伴网特梳理了与食品行业密切相关的几大核心修订要点,供企业参考。


  一、明确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定义

 

  新增商标的定义,明确商标的本质功能是“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新增对“商标的使用”的说明:商标的使用,包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的使用行为。

 

  二、结构性修订商标注册的条件

 

  将原来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

 

  一是扩充可注册要素,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的基础上,新增“动态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例如,一段几秒钟的品牌形象短片或动画Logo。同时,明确“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颜色组合、声音、动态效果等,不得注册为商标”。

 

  二是明确禁用标志既不得注册,也不得使用。并新增禁用标志:同中国共产党的名称、党旗、党徽、勋章或重要理论成就、历史事件相关的标志性要素等相同或近似的。

 

  三是针对批量囤积、抢注倒卖等恶意行为,明确将“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纳入不予注册的范围。同时,明确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撤销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并将其明确为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是针对在先权利保护,将现行版第三十条调整为新版第二十条,明确“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五是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同时,新增第六十九条,明确在境外商标注册审查审理过程中需要证明商标在中国境内驰名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作出确认,为企业出海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商标的管理

 

  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新版《商标法》从恶意注册、误导性使用等方面强化了商标的管理。

 

  一是新增第54条,明确三类恶意申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一)明知标志违反禁用条款、地名禁用条款仍申请注册;

 

  (二)违反“不以使用为目的不予注册”条款申请注册;

 

  (三)故意违反驰名商标保护、代理人抢注禁止、在先权益保护条款申请注册。

 

  二是新增第56条,直指“心机商标”。针对注册时合法,但在使用中通过特定设计、排版、组合等方式误导公众的情形,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注册商标。例如,把“0添加”“纯天然”“手擀”等描述性词语注册为商标后刻意突出使用,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工艺、原料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

 

  四、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一是明确“指示性使用”不侵权。新版《商标法》第七十三条,明确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的情形,其中第三款为新增内容,明确了指示性使用的合法性,规定:仅为指示所提供商品的用途、适用对象、应用场景等信息或者表明真实来源,使用相关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但容易导致混淆的除外。例如,厂商生产牛肉棒时,若添加了“老干妈”牌豆豉作为调料,可在包装上以普通字体标注“本品添加老干妈风味豆豉”或“老干妈风味”。

 

  二是新增“行刑衔接”要求。明确侵权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不需追究刑事责任但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公安、检察、法院应将案件移送执法部门。同时新增相关部门应商请提供专业支持、认定意见及无害化处置协助的义务。双向移送机制有了明确法律依据……

 

  五、强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

 

  新版《商标法》从注册条件、转让、管理等方面强化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

 

  一是注册范围,明确“国家公园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等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的,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是新增了针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转让的专门条款,要求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和监督能力。这一规定提高了转让门槛,旨在防止不具备管理能力的组织受让这类商标,从而确保商标所承载的品质保证功能不因转让而受损。

 

  三是针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以下三种行为,明确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怠于行使商标管理职责,对消费者造成损害;

 

  (二)集体商标注册人无正当理由不准许其组织成员使用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人无正当理由不许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使用证明商标;

 

  (三)违反本法、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不良影响。

 

  小结

 

  新版《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续展、变更、转让和注销、无效宣告等方面也作出了部分调整。距离新法施行还有一段时间,食品伙伴网提醒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立即盘点现有商标及包装,凡是存在利用注册商标暗示产品品质、工艺、成分,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务必尽快启动改版与策略调整;在新申请商标时,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回归商标识别来源的本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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